【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日期:2026-01-14
一、核心定位与管理分工
(一) 资金定义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科技局预算管理,专门用于推动全市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 (二)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编制、资金下达、监督检查,市科技局负责项目与资金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监管。
二、支持范围与支持方式 (一)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区域创新合作、科创保障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其他科创工作。 (二)支持对象 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有研发及服务能力单位。 (三)支持方式主要包括无偿资助(含后补助)、绩效奖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后补助、股权投资不限定具体用途,单位自主用于研发。
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