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凯发娱乐官网手机版

【文字解读】关于《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6年2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明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自2026年起由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共同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对原《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2024〕18号)进行了修订,印发《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2026〕14号)。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管理,并对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区(市)财政局、区(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二)调整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凯发娱乐官网手机版的支付方式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由转移支付至区(市)支出调整为市本级支出,列入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具体建设任务和奖补资金额度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各区(市)乡村人口数、村数量、区(市)人均财力状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测算分配,并可根据项目储备情况予以调节。

(三)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增加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信息公开等具体要求。

三、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及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32-85855167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处0532-6699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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