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落实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凯发娱乐官网手机版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落实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财金〔2026〕6号),国家通过国家融担基金设立5000亿元专项担保计划,分两年实施,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提供担保。结合我市业务实际,市财政局联合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出台本配套措施,推动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落地见效。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财金〔2026〕6号)

三、总体目标

(一)额度目标:自2026年起我市分两年每年向山东省鲁财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争取不低于15亿元专项担保计划额度,具体额度以批准为准。

(二)服务目标:降低民企中长期担保融资成本,重点扶持“两重”项目(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10 1”创新型产业、十大现代服务业、“4 4 2”现代海洋产业、医养健康产业、生产制造产业、科技创新产业、“三农”类产业。

四、核心政策要点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直保年化担保费率上限1%,再担保减半收取(500万以下0.15%/年、500万以上0.25%/年);严禁保证金、咨询费等额外收费,引导银行机构开展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

(二)银担激励与风险分担。一方面用好现有银行业信贷考核、专项激励配套制度,调动银行投放专项担保贷款主动性;推动银行、担保机构完善内部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差异化容忍机制,将专项担保业务纳入内部绩效考核重点板块。另一方面实行融资担保多级分险,国担基金最长5年期业务分险比例为原担保机构承保比例的50%;专项代偿补偿上限3%,出险资金优先垫付。

(三)多重政策叠加赋能。为引导银行加大民企信贷投放力度,对纳入专项担保计划范围的项目运用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同时,综合运用专项担保计划、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放大政策效能。

(四)协同落地保障。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牵头统筹,联合金融监管青岛分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协同推进专项担保计划,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银行机构、担保机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业务推进的难点堵点。青岛融担集团按月报送业务台账;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宣讲,线上线下接收企业融资诉求,及时督导整改落实问题。

五、实施期限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中央、省有关政策调整的,本措施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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