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日期:2026-08-13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奖补政策,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2026〕18号)。
二、主要内容
(一)奖补范围。政策对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农担公司”)年度新增担保期限6个月以上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予以奖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服务范围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
(二)市级财政奖补内容。市级奖补政策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帮扶增收,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农业农村关键发展领域的担保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粮油生产流通、畜牧业、渔业、种业发展、特色农业、农业机械等6个领域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
(三)担保费率。通过担保费率差额补助方式,激励市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农业主体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0.75%,粮食生产项目不超过0.5%。
(四)风险防控。市农担公司应主动防控风险,代偿率超过3%时,主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超过5%时,暂停新增担保业务并进行整改,超过8%时,不享受当年重点领域奖补申请资格。
三、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及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 85855800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66999638
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859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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