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凯发娱乐官网手机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落实改革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高质量推进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出部署、通报进展。

二是督导市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通知》,督促指导19户市属企业全部制定了落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引入任期激励考核硬指标,积极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印发有关政策文件28个。组织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周”活动,赴19户市属企业督导。通过国资大数据在线督办系统,每月统计汇总市属企业《地方国企改革重点量化指标采集表》,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开展自评。

三是高质量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正式批复《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印发《青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意见》(青发〔2021〕17号),将综改试验实施方案20条改革创新任务分解到29个相关市直部门,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上半年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评估情况的通报》中,青岛市获得a级评价,位列计划单列市第一位,在全国32个省市考核单位中位列第9名。

(二)促进建立债券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债券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企业债券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国资委〔2021〕49号)等通知,要求市属企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做好本企业债券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市国资委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证监局、市财政局四部门制定印发《市国有企业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青国资委〔2021〕58号),进一步发挥监管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我市国有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三是市国资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证监局、市财政局按照监管权限分别对市属企业和区市国企境内外债券融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就市属企业和区市国企境内外债券融资情况形成《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四方工作机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并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指挥部的名义向各区(市)人民政府、各市属企业进行通报。

下一步,将继续有效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债券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督导各企业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各企业改善融资结构,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国企债券融资资金用途管控,保持合理债务水平,同时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依法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

(三)提升城市发展战略能力和水平

按照市属企业更好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工作部署,我市成立市属企业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推进市属企业发挥平台作用,围绕整合资源增强投融资能力,全力支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综合施策、市场化引领,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考核引导和综合改革力度,不断推动市属企业积极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三大责任”,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更好服务城市发展建设、服务城市民生保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国资国企新的更大贡献。

(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抓好《关于市直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落实落地,持续推动党建入章工作,落实党组织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相关程序,发挥好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进一步厘清国有企业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选优配强市直企业外部董事队伍,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目前各市属企业已100%制定党委前置事项清单,100%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100%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二是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抓党建促生产,健全国有企业围绕改革发展任务同步谋划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工作机制,聚焦全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创建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组建党员突击队、技术攻关小组,引领党员干部在企业改革发展一线建功立业,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提升“三个一批”特色党建工程(培树一批党建先锋、一批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一批特色党建阵地)。落实《市属企业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压实国有企业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一是印发《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意见》(青发〔2021〕2号),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机构活力与控制力,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

二是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细化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内容,科学审慎界定管理边界、明确责任清单,力求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是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重大事项清单、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市属金融类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推动市属金融类企业聚焦主业发展,激励企业积极匹配城市发展战略,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二)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争取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更多金融牌照和业务资格,对于新设立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补助。

二是按照“资源配置与贡献挂钩”的原则,将财政资金资源向服务市委市政府战略匹配度高、地方贡献大的金融企业优化配置。

三是通过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人才贷风险补偿比例、无还本续贷奖励等政策,运用财政正向激励,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人才创业支持力度。

(三)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出台新一轮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对聚集金融资源政策、壮大资本市场等政策提标扩面,新增金融科技支持政策。截至10月末,金融业实现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超过十分之一,保费收入增速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企业上市新增15家,位列副省级城市第3位,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是出台《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鼓励银行机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和“四新经济”发展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创新财政支持举措,建立“四补”机制,即资本金补充机制、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担保费补贴机制、业务奖补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2021年7月青岛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填补了我市再担保体系的空白。

(四)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

一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国有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升能降”选用机制。财通集团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年底前在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中路保险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分季度、年度开展绩效考核并兑现薪酬。通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将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推进中路保险增资扩股。经多轮反复磋商,顺利完成中路保险首轮增资扩股工作。增资完成后,有力推动了中路保险持续经营、稳健发展,同步修订完成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是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督导金融机构落实机构发展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落实监管要求,推动实现长期规范稳健发展。青岛农商银行围绕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的市场定位,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深化结构调整,重塑风控流程,强化精细管理,压房控大成效显著,零售领域相关指标全市名列前茅,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主责主业稳步壮大。青岛银行坚守金融初心,紧跟国家战略,服务省市经济建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凭借优秀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高质量的发展表现获得“2021年度亚洲卓越风险管理银行”称号。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机制、风险管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效率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升级改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融合对接,完成整体嵌入,按照预算一体化规范和标准,将资产业务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会计核算、非税管理、财报决算等业务进行衔接贯通,资产采购预算与财政资金预算同部署、同批复,进一步提高资产采购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修订《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青财资〔2021〕51号),严把新增资产配置标准,严控资产配置更新。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强化资产采购和资产配置,不断健全政府采购约束机制,根据存量和配置标准从严控制行政事业资产。

三是加强资产使用和配置效率。对于新成立的单位或临时机构办公使用资产优先通过从公物仓调剂方式配置,不能调剂确需配置的资产通过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予以保障。继续发挥公物仓资源共享和调剂作用,2021年公物仓为临时机构借用资产27批次,为市直单位调拨闲置、低效资产3批次。

(二)增强行政事业性资产基础管理

一是开展“清单式”资产核查工作。结合近年审计、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经常出现的薄弱环节中查摆出十个方面问题,总结出20多项具体措施,集中整治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资产使用管理低效等问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新设账账核对表加强数据核实,以上门服务主动对接工作等形式督促单位清理账实不符、账账不符事项,逐步摸清资产底数。

二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公路资产清查等相关工作,调研公租房存量建设、资金来源投入、租金收入支出、入账核算等情况,进一步贯彻财政部《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8〕106号)要求;制定公路资产清查方案,通过赴各区市线下督导、开调度会现场答疑、成立公路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周调度制度等形式,明确公路资产入账价值确定的四种方式,以普通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分类确定清查责任主体,以“应入尽入、不重不漏”为原则,督促单位按照“清、核、入、建、报”五字工作法推进公路资产入账工作。

(三)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盘活

一是以清查工作为抓手清晰化盘活统筹。2021年,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全面摸底、重点调查”的原则开展了资产全面清查,通过现场重点抽查的方式夯实经营性资产清查结果。

二是多元化路径分类推进市场化盘活统筹。对可供盘活的资产分类提出盘活建议及保障措施并形成《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处置事项的报告》。对于酒店、培训中心类资产,拟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在不影响原主管部门和单位正常使用前提下,统一划转至市属国企做大资产规模。时机成熟时,结合事转企改革深入推进,由接收资产的国有企业成立酒店及物业服务版块统一进行人财物管理或进行市场开发;对于住宅公寓类资产,符合改造条件的拟改建人才公寓或租赁型人才住房,不符合改造条件的拟划转市属国企处置变现;闲置或使用不够集约的地块,拟配置给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项目公司;对人防等部分地块,拟结合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一并建设,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对于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资产,拟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面积后统一调剂、划转,实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约化、标准化管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制度。通过建立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加强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推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开发与利用,有效实施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以及国土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生态修复和合理补偿等制度建设共11项任务、36项分任务构成,涉及近20个部门工作职责,覆盖内容广,协调难度大。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我市成立了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工作分工,确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局内相关业务处室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职责,确定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机制,研究推进工作。在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基本完成国家《指导意见》有关部署要求,截至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编制海岸带专项规划、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5项任务已完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实景三维青岛建设等27项任务在有序推进中,基本构建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

(二)加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现全覆盖

2021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确定对珠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李村河和张村河2条河流,莱西市南墅刘建村透辉岩矿和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2处矿区开展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10月,印发青岛市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明确了本年度5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为确权登记工作协调推进提供了基本保障。2021年11月,印发自然保护地、河流湖泊等水流、海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细则(试行),包括操作流程、技术标准、工作机制等内容,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支撑。自启动2021年度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10余次调度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多次督导技术单位赴实地调查,协助7个区、市印发工作方案,协调登记单元所在区、市在政府凯发娱乐官网手机版官网转发首次通告。截至目前,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登记单元预划、内业调查、关联信息等工作,召开调查成果核实工作会议,核实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底前完成调查成果整理上图,探索建立数据库。

(三)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和业务互通,拟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文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统一组织、分工实施、共享应用”的“总—分—总”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协同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7号)、《关于青岛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以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对相关部门、各区(市)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掌握每个季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整理相关部门工作进展,起草年度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制定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登记单元预划、内业调查、关联信息等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省层面相关工作部署,逐步完善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单,理清各类自然资源分类标准,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家底。同时,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方面的课题研究,优化技术流程和技术方法,及时解决理论和技术问题,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