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行编制化管理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日期:2023-03-31
我市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行编制化管理。首次从制度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定了车辆配备条件、编制核定原则,统一实行编制化管理并从严控制。实行总量控制,无特殊情况不突破编制总量;新增用车要统筹考虑单位性质、财力等情况,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其中新增执法执勤用车,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对职责调整等原因应减少用车的,要及时收回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