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凯发娱乐官网手机版

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印发《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日

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 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制定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公开决策执行,强化权力监督   

(一)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

    1.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由我局牵头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2.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责任处室:企业处、财源办、各相关处室)

    3.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4.加强部门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 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1.强化决策执行及结果公开力度。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结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组织人事处)

    2.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对我局牵头办理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必要内容进行总结。(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办公室)

    3.继续深化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市级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专项资金。(责任处室:预算处、国库处、预算评审处)

    4.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责任处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5.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责任处室: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国库处)

    6.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市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按规定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以及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责任处室:教科文处、行政事业资产处)

    二、推进信息公开,助力政策落实

    (一)做好助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好公开,重点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责任处室: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企业处)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优化涉企服务,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1.优化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责任处室:综合处)

    2.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本部门“三定”方案有机衔接,做到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法规税政处、组织人事处)

    3.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清理结果,对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在本部门网站及青岛政务网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处室:法规税政处、各相关处室)

    三、做好解读回应,提升政策实效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处室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解读职责,主动引导预期,稳定舆论。(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法规税政处、办公室)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升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能力,增强回应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处室)

    (三)提升政民互动实效。聚焦重要民生事项,精心设置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全市“三民”活动、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阳光政务热线等互动活动,及时规范办理答复公众意见建议,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诉求渠道,提升互动效果。(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处室)

    四、完善制度保障,强化能力建设

    (一)完善优化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财政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税政处、各处室)

    (三)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本方案印发后,各责任处室应根据分工及时制定措施、建立台账、推动落实,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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